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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4-09-26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15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9月25日,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20年前,在全省建立开放和谐、公平公正、诚信法治、活力十足的市场体系,监管方式精细化、监管手段科技化、以协同监管为主的市场监管格局,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实施意见》梳理汇总起草工作的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61条实施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推进信用监管、改进市场监管执法等9个方面,对具体工作措施、配合部门、完成时限进行了细化。其中,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具体措施引人关注。

  放宽市场准入

  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待国务院制定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研究制定我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同时,重点围绕成渝经济区主体功能区建设需求和我省实际设计负面清单,对清单以外的领域,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实行“备案+审批”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同时,简化手续,缩短时限,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并明确我省将在今年12月底前,试行一批并持续推进。

  强化市场监管

  年内建成两大追溯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制定《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饰品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逐步推行食品质量标识制度,探索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

  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我省将率先在快速消费品中实现互联网与物联网的融合。同时确定,今年底初步建成绵阳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成都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食品重点产品、药品全过程追溯体系的建设。

  改进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年底前审定并向社会公示一批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要求每年修订一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改革监管体制方面,要求解决多头执法,今年底前,试点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的整合。

  推进信用监管

  年底前建立“黑名单”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信用监管,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年底前建立违背市场竞争原则的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的“黑名单”制度。逐步将金融信贷、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环境评级、安全生产、民政救助等信用信息纳入统一平台,2017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方面,今年底要建设一批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