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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近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4-09-19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量:176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以建成“绿谷红城、幸福旺苍”为奋斗目标,不断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好转,得到了国家环保部和财政部的认可。

近日,国家环保部会同财政部通过日常监测、卫星遥测、技术审核、现场核查、无人机高分辨率遥感抽查等综合手段,对旺苍县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全面监测、评价与考核。旺苍县2013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9.50属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值△ei为+0.82为基本稳定,因此,国家环保部、财政部奖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基本公务服务保障。(县环保局     王译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