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指出,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并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不在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工作的人来说,对科研报告可能会觉得比较陌生。科研报告指的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从定义上可以看得出来,科研报告是对科研活动的一种总结,把科研活动的目的、过程、结果、成绩等等都囊括在内。通过一项科研项目的报告,其他人可以对这项科研活动有一个全面而细致的了解与认知,所以科研报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结果就是导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甚至是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研报告方面各自为政。这种现象导致的问题和弊端是很明显的,一方面,它可能造成国家和地方在科技项目方面的重复部署,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它不利于广大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进而妨碍了国家科技投入的产业化、效益化。与此同时,各省市单位各自管理保存自己的科研报告,也不利于社会公众了解科技进展和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而建立国家科技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解决以上这些弊端而来,也就是以服务科技创新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科技报告规范产生、持续积累、集中收藏和开放共享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和开放共享体系,形成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为提升我国科技实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而在我看来,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有两个:一是科研成果的共享;二是科研成果的转化。先说第一点。一个团队或机构在进行某项科研项目的时候,虽然会借鉴他人之前的科研成果,但是整个科研过程都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独立的空间内进行的,也就是说,其他科研机构和人员并不知道这项科研项目进行到了什么程度,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如果其他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也进行相同或类似的科研项目研究,那么就有可能做了很多重复性的工作,造成科研资源和经费的巨大浪费。现在有了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有了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科研人员和机构就可以通过这一系统进行查询和资源共享,然后在前人的基础之上进行下一步的研究,避免了重复的劳动,节省的成本和资源,而且也更容易做出科研成果。
再说科研成果的转化。绝大多数科研项目的终极目的就是科研成果的转化,以此来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效益化。但是在没有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之前,由于一个科研机构推广能力有限,所以导致很多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天日,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而现在有了科技报告制度,就可以在梳理国家重大科技进展和成果的基础之上,及时向社会公布,进而推动科技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与此同时,社会资本也可以寻找自己感兴趣,觉得有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投入资金,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完成科研成果的转化。
所以说,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既规范和完善了科技报告的管理,同时又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共享和转化,意义重大,应该被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认真的贯彻执行才是。(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