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投资与旅游 > 旺苍试点小额扶贫保险三年贫困率下降十个百分点
旺苍试点小额扶贫保险三年贫困率下降十个百分点
发布时间:2014-07-15 来源:旺苍之窗 点击量:191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四十元为贫困户兜底撑腰
旺苍试点小额扶贫保险三年贫困率下降十个百分点

    “眼看要奔小康了,一场大病花光家中积蓄。”“家中唯一的壮劳力在事故中死亡,没了顶梁柱,咋办?”如何防止农村人口因灾返贫,一直是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7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中国保监会等部门在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启动“小额扶贫保险”试点工作,探索以“低保费、小保额”的模式,减轻农村人口的返贫风险。3年多过去了,该项工作进展如何?记者奔赴旺苍县采访。
    一年保费40元,意外伤害获赔3万
    旺苍县地处秦巴连片贫困山区,刚开展“小额扶贫保险”试点时,全县近40万常住人口,贫困人口便超过9万,贫困发生率达23%。截至2013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已经下降到5.3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3%。
    “扶贫有成效,小额扶贫保险功不可没。”主管该县农村工作的县委常委王尔敏表示,小额扶贫保险极大地减小了农村人口的返贫风险。
    “小额扶贫保险”捆绑有两个险种:人身意外伤害险(比如死亡、致残等意外伤害)、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险。前者提供3万元的意外伤害赔付,后者提供1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赔付,保险期均为一年,保费总共40元。
    今年5月,燕子乡双全村六组村民母三华不慎摔成桡骨骨折,前后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其中,新农合报销1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险赔付1000元,她本人负担的费用很少。
    2013年,旺苍全县赔付的小额扶贫保险案例中,意外死亡案例达104件,保险赔付金312万元;2014年1—6月,意外死亡案例达91件,保险赔付金273万元。这些赔付金为痛失亲人的家庭减轻了丧葬压力,同时也避免了这些家庭陷入困境。
    王尔敏告诉记者,以前村民在因故返贫后,往往都会选择寻求政府救助。“政府经费有限,救助往往只是杯水车薪。”王尔敏说,现在村民应对灾祸的方式,已经从“找政府”转变为“找保险”,现代保险意识得到了普及。
    “保费低廉、保额较小,对农村贫困人口再适合不过。”中国人寿旺苍县分公司总经理庞青兰介绍,2012年初该保险开始在全县农村推行,当年投保人数达16万人;2013年,投保人数近21万人,占旺苍县全部适龄参保农村人口的59%以上。“今年前5个月,投保人数已超过12万人。”庞青兰告诉记者,今年全年投保人数预计超过25万,若排除农村非常住人口,届时投保比例将达90%。
    小额扶贫贷款与贫困互助社配套,大大增强社员脱贫保障
    为顺利推行小额扶贫保险试点工作,旺苍县曾在2011年对保费进行对半补贴:40元的保费由县级财政补贴20元,参保者仅需支付20元。2012年,旺苍县取消对保费的财政补贴,参保人数依然迅速增加。
    “扶贫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在旺苍的试点中已经比较成熟。”王尔敏告诉记者,如果有其他类型的金融产品加入,能够和保险产品一起“并驾齐驱”,将更快速地拉动脱贫进程。
    如今,在旺苍县,与小额扶贫保险配套的金融工具还有贫困互助社。贫困互助社是一种村民互助组织。旺苍县总共86个互助社,由国家扶贫资金为每个互助社注入25万元作为“发展本金”。村民加入互助社后,可从“发展本金”中借出最多5000元用于发展生产。
    “一旦发生天灾人祸,这笔钱就可能还不上。”王尔敏告诉记者,为保障互助社持续正常运转,小额扶贫保险条款中规定,在互助社社员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残疾时,赔付的3万元保险金将优先偿还互助社。
    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田孟良认为,通过对个体农民的承保,小额扶贫保险使整个互助社存续的经济基础更稳固可靠,二者配套大大增强了互助社社员脱贫的保障。(记者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