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发〔2014〕15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建设“六有”乡镇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
《旺苍县建设“六有”乡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旺苍县建设“六有”乡镇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0〕99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六有”(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预案、有制度、有措施)乡镇达标建设工作,夯实我县森林防火基层基础,提升森林防火综合控制能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我县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建设的基本情况
1.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旺苍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教育、扑救队伍、管理制度等建设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对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09年以来,通过森林防火灾后重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和灾后重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建设防火瞭望塔5个、森林防火宣传碑80座、防火检查站10个、消防水池4个、物质储备库2个、采购扑火机具3819台(套、把、个)、森林消防车7辆,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森林防火综合控制能力。森林防火灾后重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和灾后重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共采购扑火机具3819台(套、把、个)、森林消防运兵车3辆、森林消防水车2辆,有效提高了森林火灾快速处置能力,县级森林火灾综合控制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但因防火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防火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基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及扑火队伍建设欠账多、底子薄,扑火工具简陋、原始,扑火技术落后,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预防和控制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加之旺苍地形崎岖、交通不便,扑救森林火灾非常困难,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大。
2.“六有”乡镇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
旺苍县为全省林业资源大县、林业工作重点县、省级绿化模范县、国家ⅰ级火险县。现有林业用地311.9万亩、占总幅员的68%,森林覆盖率为55.17%,活立木蓄积979.2万立方米,绿化覆盖率69.9%。随着“天保”、“退耕还林”两大工程的深入实施,成林面积的逐年增大,特别是人工纯林的比重迅速增长,林区可燃物载量明显增多,火灾隐患越来越突出,使全县的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建设“六有”乡镇是森林防火基础工作的主要抓手。省、市在2010年就对这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建成“六有”乡镇的目标,但我县目前还没有建成一个标准化的“六有”乡镇,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2013年11月29日,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从2014年起,力争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六有”乡镇建设任务。各乡镇要统一对“六有”乡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今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建设资金,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分阶段实施的工作举措,坚持专群结合工作方式,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三、工作目标
2014年完成5个乡镇“六有”建设示范试点,2015年完成17个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六有”建设,2016年完成13个森林防火一般乡镇“六有”建设。
四、“六有”乡镇建设的具体标准
1.有队伍(建立一支队伍):重点乡镇建立一支4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一般乡镇和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分别建立一支3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国营苗圃建立一支2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
2.有经费(保障经费投入):重点乡镇当年投入建设“六有”乡镇资金不得低于2.65万元,一般乡镇和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当年投入建设“六有”乡镇资金不得低于2万元,“六有”乡镇建成后每年用于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不少于10000元,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国营苗圃每年用于森林防火的资金投入不少于5000元。
3.有装备(配备必要机具):每个重点乡镇配备防火服40套(含防火头盔、手套)、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2台、2号工具40把、灭火水枪2台、砍刀40把、斧子40把;一般乡镇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分别配备防火服30套(含防火头盔、手套)、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2台、2号工具30把、灭火水枪2台、砍刀30把、斧子30把;国营苗圃配备防火服20套、油锯1台、风力灭火机1台、砍刀20把、斧子20把。
4.有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每个乡镇和林业企事业单位每年要对本乡镇、本单位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演练。
5.有制度(健全八项制度):乡镇和林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包括野外火源管理、火情监测与报告、宣传教育和培训、火灾扑救调度指挥、物资管理、防火值班、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以法规和制度来引领森林防火工作。
6.有措施(做到八个到位):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到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开展到位,野外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扑火队伍是否建设到位,扑火物资是否准备到位,火灾扑救预案是否修订完善到位,火灾案件是否查处到位,值班制度和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推进进度
对全县所有乡镇(含有森林的直属企事业单位)按森林防火任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分年度建设。
2014年完成白水、嘉川、高阳、鼓城4个重点乡镇和木门1个一般乡镇的 “六有”乡镇建设示范试点。
2015年完成普济、英萃、万家、东河、正源、黄洋、三江、大两、水磨、盐河、五权、福庆、国华、檬子、双汇、燕子、麻英等17个重点乡镇“六有”建设。完成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林产公司、国营苗圃等4个有林区的企事业单位“六有”建设。
2016年完成枣林、尚武、张华、柳溪、龙凤、万山、农建、化龙、九龙、大河、金溪、大德、天星等13个一般乡镇“六有”建设。
六、投资预算与资金来源
“六有”乡镇建设标准,预算投资,资金来源,实施年度见《旺苍县“六有”乡镇建设投资预算与资金来源统计表》。
七、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林业企事业单位为森林防火“六有”乡镇建设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林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林业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六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六有”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此项工作,做到对本乡镇本单位森林防火“六有”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六有”乡镇建设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县人民政府将把“六有”乡镇建设纳入各乡镇“以事论官、选贤任能”年度目标考核,并在森林防火年度目标考核中对年度未达标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
2.加大投入,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六有”乡镇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森林防火“六有”乡镇建设的投入。
3.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本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林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责任,筹集足额资金,分阶段实施。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按要求组织实施,县政府督办室要加强对“六有”乡镇建设的督查督办,确保“六有”乡镇建设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