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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201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0 来源:旺苍之窗 点击量:26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发〔20148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旺苍县2014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6


 

旺苍县2014松材线虫病防治(预防)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松松材线虫病,确保我县林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和《广元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编制依据

1.1法律法规

《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

1.2规程规范

《国家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造发〔201035)、《松墨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09)、《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应急预案》、《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林办〔201391号)、《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疫木采伐和运输加工管理的通知》(川林发〔20131号)、《四川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发〔201345号 )、《广元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预案》。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旺苍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米仓山南麓。东邻巴中市南江县,南连广元市苍溪县,西接广元市元坝区、利州区、朝天区,北壤陕西省宁强县、南郑县。全县辖38个乡镇(管理办),总人口53万。

2.2森林资源概况

全县森林面积137059公顷,森林覆盖率46.1%,林木覆盖率62.2%,活立木蓄积1400万立方米,松树资源36267公顷,占全县森林面积的26.5%。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油松、华山松。马尾松主要分布在腹部走廊及南部低山区,油松、华山松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详见旺苍县松林资源分布图)

2.3疫情发生概况

2012年8月,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古城护林站蔡家地发现巴山油松枯死,发生面积312亩,枯死松树60株,经采样送省森防检疫总站检测鉴定,属拟松材线虫病。201311月中旬,县国营苗圃(松米山)66号小班发现5株马尾松树枯死,经初步镜检,发现有线虫活体,现样品已送省林科院作进一步鉴定。

3.防治指导思想及原则

3.1防治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遵循“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坚持预防和除治统筹并举,加强依法防治,强化政府行为,实行联防联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决有效地封锁和扑灭松材线虫病疫情,拔除疫点。有效控制疫情发生及扩散蔓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我县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3.2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政府组织,专群结合,联防联治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与除治并重的原则。

4.目标任务

201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是:拟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除率100%;疫木和枝桠处理率100%;伐桩喷药率100%;皆伐后林地恢复率95%以上;疫木流失清理率100%;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100%;对来自疫情发生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率100%。确保2014年发生乡镇数和面积不增加,小班内立木枯死株率下降到千分之一以下。

5.防治区划及措施

5.1防治区划

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结合我县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林所处的区域、拟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和传播规律等因素,将我县松树林区划分为防治区、重点防控区、一般预防区。

5.1.1防治区

对已发生拟松材线虫病的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古城护林站疫区和县国营苗圃马尾松林区实行重点防控。

5.1.2重点防控区

重点防控区是与拟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相邻的乡镇,包括鼓城、英萃以及有枯死松树发生的东河、嘉川等乡镇。

5.1.3一般预防区

一般预防区为防治区和重点防控区以外的其它乡镇和单位,包括:白水、枣林、麻英、燕子、尚武、张华、柳溪、黄洋、龙凤、普济、三江、大两、万山、水磨、五权、金溪、大河、大德、高阳、双汇、福庆、国华、天星、万家、盐河、木门、农建、九龙、化龙、正源、檬子等乡镇及县国营林场、县林产品公司盐井河采育场。

5.2防治措施

5.2.1疫情监测调查

1)疫情普查

①普查范围

县域内的所有松林。重点是与疫区毗邻地带、交通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地区附近的松林。建立社会举报制度,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实现全县松林资源监测全覆盖。

②普查内容

防治区: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林以实际面积统计)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表(到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重点防控区、一般放控区:查清发现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墨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表(到小班)。

2)普查时间

全年普查2次,春季普查34月,秋季普查910月。其余各月坚持长期开展一般性监测。

3)普查方法

①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设计出便于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枯死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选择取样对象。

②详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进一步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3)疫情监测

在县林业和园林局森防检疫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场定期(310月份)、定点(各监测点)、定人(每站、场1名)对松材线虫病和不明原因死亡松树进行野外监测记录、采集样本,现场填写《松材线虫病林业小班调查抽样记录表》或《松木及其制品抽样记录表》,所取的样品要及时分装,并在外包装上贴上标签。

4)取样方法

①取样部位一般情况下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褐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②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③取样时应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的枯死树。

④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5)抽样数量

以林业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再选取其余数量的1%5%。取回的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可采取以下方法:将木片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也可直接保存木段、圆盘),放入4℃冰箱。若需长期保存,要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一般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完成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结束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销毁。

5.2.2分离鉴定

1)线虫分离:将取回的样品在室内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进行线虫分离,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离心后进行镜检。

2)鉴定 :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注:松材线虫分离、培养、镜检技术操作规程参照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规程(gb/t 234762009)》

5.2.3防治区防治措施

加强疫区封锁,防止疫情人为扩散蔓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除治,将拟松材线虫病松树区域内枯死松树全部清除。对防治区周边域内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防治措施进行预防,降低区域内松墨天牛虫口密度,减少自然扩散。有计划地由轻到重、由边缘到中心开展松林纯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增强抵御病虫害的能力。

5.2.4重点防控区防治措施

采取严格的检疫封锁措施,建立严密的检疫防线,严格限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入,确保不发生疫情。采取多种措施,降低疫情传播媒介的密度。积极开展松科植物林分改造,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的抗病虫能力。全面监测,发现死树立即清除。

5.2.5一般预防区防治措施

严格检疫执法,严禁疫木及其制品进入一般预防区,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加强监测普查,及时发现,及时拔除。采取多种防治措施,降低县域内松墨天牛虫口密度,加强林分改造,提高林分的抗病虫能力。

5.3疫木处治

5.3.1皆伐

1)适用范围:需要尽快根除的疫点,如孤立疫点、新发生疫点、区域位置重要的疫点等。此外,在病死树率高并且松林无保存价值的地方(或松树数量不占主要比例的混交林)也可采用。由县林业调查设计队进行作业设计,确定具体的采伐数量;县林业园林局汇总除治的总量,向市林业和园林局申请采伐指标审核批准后,县林业和园林局以《除治通知书》的形式,向相关单位和乡镇下达疫木除治任务,确保依法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

2)作业要求:皆伐作业区内的所有伐桩高度不高于5cm,将伐桩依次进行编号,对伐桩全部去皮喷洒16%虫线清乳油20倍液100ml后,覆盖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四周再用土覆盖。对除治区采伐现场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将直径1cm以上的枝桠截成一定长度,装入编织袋搬运出场,选择林区空旷地带集中烧毁,要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烧毁现场在火未熄灭前,不得离人,做到火灭人离。现场不得残留直径1cm以上的松树枝桠及采伐剩余物。

5.3.2疫木清理

1)适用范围:自然保护区和重要风景林区及其他特殊用途松林等必须保留松树的林分、大面积松林且连片发生无法短期内彻底根除疫情的地方。

2)作业要求:防治作业区以实际发生林分边缘为基准,向外至少延伸2000米。在松墨天牛成虫羽化前(即当年10月至翌年4月)由外向内伐除包括病死松树、疑似感病木、衰弱木、受压木、风折木、旱死木、雪压木、当年枯死或已经萎蔫的侧枝以及各种人为乱砍滥伐的松树干、枝及伐桩等,所有伐除的松木及直径超过1cm的枝条全部清理出现场,集中在林区空旷地带焚烧,焚烧时要做好森林防火防范工作,焚烧现场在火未熄灭前不得离人;并应在松墨天牛成虫羽化前完成;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伐桩全部去皮后喷洒16%虫线清乳油20倍液100ml再覆盖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农膜并在四周压土。

3)疫木安全处置监管:采伐下来的树干(木材)由县林业和园林局森防部门就地实施熏蒸除害处理或送三星木业。对直径10cm以上的疫木进行150℃高温烘烤除害处理后采用高压(压强400个)制板,10cm以下的疫木、枝桠和剩余物全部用锅炉焚烧,场内外不留任何残留物。三星木业整个处理过程由县林业和园林局森防部门全程监督。

5.3.3疫情封锁

在除治之前,加强封山,严防疫木被偷砍盗伐;在除治期间,要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严格依法采伐疫木,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疫木流失。同时,在采伐区和交通要道设立检疫检查哨卡,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封锁,严禁疫区内疫木流出发生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松科植物检疫规定,禁止未经除害处理的疫木和无检疫证书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在县内外流通。对本县用材单位定期开展检疫执法检查,严格检疫登记,严禁非法购买和使用疫情发生区松材及其制品。

5.4松墨天牛防治

5.4.1设置诱木防治

2014年3,在除治区、重点防控区的松林内(嘉川镇顺水村、东河镇农林村、县国营苗圃),在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长势较差胸径10cm的马尾松,在树干胸高处环剥一道10cm高的环,割环应深入木质部1厘米左右,造成树势衰弱,人为制造衰弱松树作为饵木,引诱松墨天牛集中在饵木上产卵,100亩设置1株(松墨天牛密度大的林分可适当增设饵木数量),选择10株作产卵记录,每周一次,卵孵化后将饵木采伐焚烧。

5.4.2诱捕器防治

2014年4-10月,使用诱捕器防治松墨天牛成虫。主要在除治区、重点防控区(嘉川镇顺水村、东河镇农林村、县国营苗圃)的林区周边乡镇、交通要道铁路、高速公路、省道202线、电信、移动、联通建立机站所在地以及纯松林区开展。松墨天牛羽化期间,在松树林分范围内,100亩设置1-2个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成虫,以降低松墨天牛虫口密度。全县共设置诱捕器100,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米以上,每隔15天换一次诱芯,每隔2日(羽化前期和后期可5-7天)检查松墨天牛诱捕情况,收集虫体并进行检验,检验后销毁。

5.4.3化学药剂防治

适用范围:所有松墨天牛发生区。

作业要求:防治作业区(嘉川镇顺水村、东河镇农林村、县国营苗圃)以松墨天牛实际发生林分边缘为基准,向外至少延伸2000米。采用机动喷粉机喷洒1.5%噻虫啉微囊粉剂,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和第一次药剂有效期末连续2次地面喷药进行松褐天牛防治,每亩用量0.5kg/亩、次。

6.资金概算

2014年,有效监测、预防和防治全县松材线虫病,共需经费88.206万元,其中: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费9.1万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调查及检验、疫情监测、技术培训等);枯死木清除治理54.1万元(除治劳力、林农补偿、除治药械等);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防治费25.006万元(除治劳力、饵木、防治药械等)。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办通知指示“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将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见附件1)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指挥、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指挥、领导和协调工作;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的除治、管理等业务技术工作;各乡镇林业站负责本地区松材线虫病的防控、管理等业务技术工作。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即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县林业和园林局与各乡镇林业站签定目标责任书,乡镇与疫情发生村、除治专业队、签定责任书。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逗硬奖惩。

7.2经费保障

加大投入,提高监测与防能力。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落实防控经费,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和防治能力。

7.3技术保障

成立旺苍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家组(见附件2),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的制定,疫情监测、疫情除治的技术指导和效果检查评价。

8.防治成效检查验收与评价

8.1疫木除治质量检查

1)检查时间:除治工作结束至松褐天牛羽化前。

2)评价指标:实施清理的林分无病死树;防治作业区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按技术要求进行处理;除治迹地不得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及采伐剩余物。

3)抽查比例:对乡镇级疫点,重点抽查新发疫点、有根除任务及区域位置重要的疫点。抽查率应不少于1/2。 对发生小班,每个乡镇发病小班1个到3个的,全部检查;每个乡镇有4个以上发病小班的,随机抽取3个小班进行检查。

8.2防治效果检查

1)检查时间:2014年秋季。

2)评价指标:对照年度防治目标任务逐条检查。

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监测不到位、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造成疫情人为扩散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经营加工利用疫木、使用带疫包装材料,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附件:1.旺苍县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2.旺苍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家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旺苍县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沈友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张天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何万祥    县公安局政委

朱思全    县财政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柳玉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白现平    县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李      县气象局局长     

   曾发林    县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

      电信公司旺苍分公司总经理 

杨开斌    移动公司旺苍分公司总经理 

 


附件2

 

旺苍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发林    县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

成员:罗小林    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林全锐    县林业和园林局高级工程师

      蔡      县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

      颜      县林业科技中心主任

      袁和平    县林业和园林局财务股股长

      王      县林业和园林局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