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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三措施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发布时间:2014-05-19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290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资金、装备及财产撤离和人员转移工作。

二是实行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发生20分钟内事发村社必须将灾情初步信息报送至镇政府和镇国土所;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在20分钟内上报到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

三是健全救援程序。灾情发生后,事发村村社干部要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点涉危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力量集中增援,迅速查清灾害源,对灾害区和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监测责任制,并根据监测记录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双汇镇   张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