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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六举措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05-09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480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活动。

二是通过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传单,悬挂标语等办法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是由民政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县城、乡镇人口集中地区设置流动宣传台,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当面宣传解释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四是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十大救助制度,明确政策范围、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办理程序,同时还出台了《旺苍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五是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对民政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水平。

六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作为、人性关爱,按照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时尽力对困难群众开展救助,努力为困难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县民政局  何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