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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六个突出用好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4-05-07 来源:县文体出版局 点击量:19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突出专项。体育彩票、农村文化建设(体育活动)等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活动开展,器材、设施设备添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在账目上实行一个项目一本帐。

二是突出集中。专项资金向人员聚集区倾斜,向群众基础好、参与热情高的地方倾斜,专项资金集中投入某个项目,不散胡椒面,将项目做出规模、做出档次,发挥效益。

三是突出需要。按照群众需要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的运动健身项目上,真正让项目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在群众的心坎上。

四是突出计量。专项资金不得实行平均化,要综合考虑活动实施地的经济状况,活动开展规模,设施设备添置数量等因素,视情况据实拨付。

五是突出考核。活动开展结束、项目竣工后,局机关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项目建设、社会影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拨付活动及项目建设奖补资金依据。

六是突出评估。一方面看专项资金是否超范围使用、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更重要的是看社会影响及效益发挥情况,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县体育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