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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听证会在旺苍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16 来源:县扶贫移民局 点击量:21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4月16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听证会在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巡视员孙顺民,省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邹积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副县长沈友文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围绕《四川省农村开发条例》进行探讨和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扶贫移民局法规处处长唐义从制定的必要性、扶贫机制、扶贫对象、扶贫措施、贫困影响评估、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来自旺苍县境内的扶贫对象、贫困乡镇、法律工作者、扶贫部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从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界定与退出,政府及部门的职能职责,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与管理,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大家一致认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既为四川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树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牌,又为扶贫开发工作迎来了第二个春天,意义深远;同时也为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下一步的修改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使《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新十年扶贫《纲要》的攻坚目标尽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