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全县干部群众了解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明确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全年业务学习不少于40学时,新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从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责任,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岗位设置科学、任务分解具体、责任划分明确、执法程序规范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目标管理,细化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指导检查,抓好依法行政的监督考评,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考核。三是加强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和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创新机制,转变畜牧兽医管理职能。一方面,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着力转变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许可和审批程序、期限、服务标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另一方面加快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更新维护,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依法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是突出重点,推进畜牧兽医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2号令)、《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同时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畜牧食品局 黄新忠 李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