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湖北省房县学习考察城市规范管理的
体会与思考
赴房县考察学习组
为切实有效规范我县城市秩序,严禁三轮车非法营运,我县组织了考察学习组,于4月8日至4月10日,赴湖北省房县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为期三天的考察,学习了先进,更新了理念,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城市秩序整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考察组先后参观学习了房县209国道迎宾大道改造、房县至军店一级公路、房陵大道西延工程、盘峪河河道治理工程等项目,听取了该县近年来“禁麻”(禁止三轮车非法营运)工作推进情况、电动公交车运营情况和城市出租车运营的情况。考察组认为,房县在短短1个月的时间里,全面完成了“麻木”车(非法营运三轮车)的登记、收购、兑现和销毁工作,累计收缴取缔“麻木”2000余辆,同时新投放了出租车、电动公交车,有效解决了运力不足的问题,探索出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二、房县取缔非法营运的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在“禁麻”动议提出后,房县一方面组织专人咨询、查阅了大量与“禁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省级行政条例,为依法“禁麻”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另一方面先后多次组团分赴神农架、丹江、郧县、郧西等地进行专题考察,为研究制定“禁麻”实施方案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同时,充分发动城关镇党员干部,尤其是广大社区干部,走街串巷深入千家万户对全县“麻木”车主的家庭生活状况、利益诉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和归纳建档工作,为“禁麻”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准确的情况依据。在此基础上,先后多次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麻木”车主等各个阶层参加的听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达成“禁麻”工作的广泛共识。最终通过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对可能牵涉的政策、法律、安全、稳定、资金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反复研究,形成了《关于在城区全面“禁麻”和启动城区出租车的决定》。
(二)周密组织,立体宣传。“禁麻”工作启动后,房县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宣传导向作用,按照“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引导不误导、鼓动不松劲”的二十字方针,成立了以广电局、新闻中心为主要成员的宣传报道组,迅速制定了“禁麻”工作的整体宣传方案及一系列宣传子方案。利用新闻报道、专题访谈、电视讲话、宣传车宣传、横幅宣传等宣传方式,大批量、广覆盖、多层面的对“禁麻”工作进行宣传,实现了“禁麻”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全县上下理解、支持、服务“禁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大员上阵,责任包保。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28个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禁麻”工作指挥部。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办公室,设置了综合协调、宣传发动、专项治理、收购兑现等7个专项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长由一名县领导担任。指挥部每天至少召开一次指挥长办公会议,并多次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现场调度会议等各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禁麻”和城区客运出租车经营权出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了整体工作的顺利进展。二是制订工作方案。先后结合“禁麻”工作的实际,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制定了《信访工作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麻木”车非法营运的实施方案》。各项方案的制订,构建了“禁麻”工作的框架,为“禁麻”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实行“包保”制度。建立了县四大家领导包单位、县直各部门及涉麻乡镇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每人包2至3名“麻木”车主的上下联动工作体系,涉及房县20个乡镇(场)和县直83个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700余名干部。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对“麻木”车主实行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实行包保责任制。组织召开了“禁麻”包保动员大会,对包保工作进行了战前动员。
(四)关注民生,解决难题。一是落实优惠政策。制订并兑现了车辆回购、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广大“麻木”车主得到了妥善安置。二是抓好回购工作。聘请十堰市物价局价格评估中心根据车辆的购置年限和车况,对“麻木”车一一进行了作价评估,体现了公平公正。对符合收购条件,且在交警部门办有证照手续的,一律给予车主一定证照补贴、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同时,对按规定期限主动上缴“麻木”车的车主,均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由于准备充分,程序到位,在正式收缴的第1天,就顺利完成了1800多台麻木车的回购任务。三是开通出租,规范电动公交。研究制订了开通城区客运出租车方案,首批投放80辆客运出租车;对现有的184辆电动公交车规划了10条公交线路,在班线内循环运行,解决了“禁麻”后广大市民的出行问题。四是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交警、城管、运管等单位执法人员60多人,分片分路段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等非法营运现象,以及乱停乱靠、乱摆乱放等违规占道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查扣非法营运和无牌无证车辆100多台。
三、关于电动公交的运营情况
房县的“禁麻”工作未出现反弹,关键是实行公司化经营,投放电动公交车,通过竞争逐步将非法营运三轮车淘汰出市场,既落实了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政策,又满足了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需求。
(一)基本情况。经房县政府批准,授权交通运输局下达行政许可决定,由房县恒通公司组建电动车公交公司,采购武汉科荣公司生产的8座电动观光车,票价1元,招手即停。在日常运营中,采取集中管理,承包经营的模式,根据城区人流和商业流动情况,制定了10条营运线路。结合房县雨水多、气温低的特点,对公交车进行了改装了,即单边封闭,真正让乘客舒服、满意。
(二)政策依据。目前我国电动车已有行业标准,相关交通法规规定,只要地方政府和相关交管部门审批同意,电动车就能在特定区域或线路营运。
(三)安全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必须持有c证以上且安全驾驶1年以上的,方可驾驶电动车。每月15日和30日分两次进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制定了《电动车管理十不准》,统一配发工作服,统一广告设计,为保证安全,恒通公司给每辆电动车上了牌照,同时,协调财保公司对电动公交车进行了承保,保证了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能力。
四、对我县取缔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铺开,责任分片包干。目前经初步统计我县非法营运三轮车就有500余辆,如此庞大非法营运群体仅仅只靠个别牵头单位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必须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来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建议将工作任务进行分片包干,分解到摸底调查、有偿收购、执法打击、构建长效机制等各个环节,构建横向道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不留工作死角。
(二)强化保障,全力维护稳定。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切实解决三轮车主的生活保障问题,从事“电三轮”这一职业的,多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难以通过技能培训及就业推荐实现再就业安置。对此要分门别类,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切实帮助三轮车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真正实现能交车、能生活、能安定的目标。特别对于残疾人从事三轮车营运的,责任单位、社区和残联要共同努力,加大低保倾斜力度,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暂时困难。对下岗职工从事三轮车营运的,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和社区要切实提供各类再就业服务。对三轮车主的有关生活困难,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和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搞好配合,对符合条件可以解决的要积极热情办理。在取缔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确保不出现非法上访、恶性案件等问题。
(三)强化配套,构建长效机制。“三轮车”取缔的后期配套措施要早制定严落实,城市公交规划要提前谋划到位,解决市民出行难的措施要到位。要有预见性地考虑旺苍县城的公共交通规划,在公交线路、公交站点、公交车辆的规划上与城市交通建设规划、土地规划相结合,使我县的公共交通能科学有序地适应发展需要。一是建议参照房县模式,分批次投放电动公交车,实行公司化经营,自负盈亏,集中管理,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合同,统一保险,统一培训,统一票价。运营线路分为洪江大桥以东老城区、红星南北路和商业南北街之间为主城区、三桥以西马家渡片区三个片区,各片区营运电动公交车用牌照颜色和线路牌区分,在划定区域内营运。二是建议新投放小型天然气公交车,增加班次和发班密度,扩大公交网络覆盖面。三是建议继续加大对“黑车”、出租车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城区客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