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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严把“四个关口”规范管理教育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4-01-13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218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严把资金申报管理关。所有单位向上申报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材料,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筛选,择优上报。

二是严把项目评审管理关。坚持教育专项资金“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属于招投标管理范围的项目,严格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三是严把资金拨付管理关。有关工程类项目批准实施后,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施计划和进度及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提出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连同项目进度、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审计决算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县财政局,经审批后拨付。

四是严把资金使用监督关。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教育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每年抽样进行绩效评估,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县财政局   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