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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安办〔2013〕32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信息管理 点击量:256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办),县级相关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当前正值年末岁尾,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检查,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近期及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配合,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各个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按照相关法规及本《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检查内容

  (一)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规范和分类分级并有可操作性,是否定期组织进行演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及投入是否得到制度保障等。

  (二)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监控措施是否到位。

  (三)查设施。企业生产现场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完善且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重要设施及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性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实行了“专店”经营等。

  (四)查隐患。是否经常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四定”原则制定及落实整改计划,现场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等。

  (五)查整改。企业自查出的隐患,乡镇安办在日常监管检查、组织的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是否按时落实了整改工作,重大隐患整改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方案并经过整改验收,是否建立了隐患整改档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安全生产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措施之一,是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方法。各乡镇、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专项检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将专项大检查作为全面实现2013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认真按照本《通知》的工作安排对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召开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负责人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检查单位和检查内容不留死角。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经营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和消除的,必须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无法进行整改的,应责令经营企业停产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

(四)在组织督查的过程中,要适时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各乡镇要督促企业对检查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安监局危化股。

旺苍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22

  旺苍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