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旺府办函〔2013〕201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现将《旺苍县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旺苍县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广公共节能办〔2013〕23号)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节水工作必须坚持领导重视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必须坚持宣传教育与建立完善激励奖惩机制相结合。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步实施,积极推进节水工作有序进行。
二、创建目标
到2015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12%,县级各部门全部更换使用节水器具,80%以上乡镇、管理办更换使用节水器具。
到2015年,年用水量在500吨以上(含500吨)的县级部门建成节水型单位,各单位用水量以2012年为准,年用水量未达到500吨的机构,可根据本单位自身条件创建节水型单位。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研究工作方案,从细节入手抓好节水工作。各公共机构要加强与水务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问题。
(二)开展宣传教育。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制作节水标语、标牌,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型单位的建设经验,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形成“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三)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对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对节能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要求,实现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制定节水管理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重点,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和统计制度,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及管网的日常管理,规范用水计量设施设备,此项工作将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
从今年起到2015年底,县级各部门、乡镇(管理办)将分三批创建节水型单位(详见附件),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表及时报送方案,请务必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报送县公共节能办备案。
附件:旺苍县2013至2015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安排表
附件:
旺苍县2013至2015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安排表
第一批创建单位 (2013年度) |
第二批创建单位 (2014年度) |
第三批创建单位 (2015年度) |
县委办 |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县委群工局 |
县政府办 |
县卫生局 |
县房管局 |
县环境保护局 |
县公安局 |
县国土资源局 |
县农业局 |
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
县畜牧食品局 |
县水务局 |
县人民法院 |
县物价局 |
县民政局 |
县司法局 |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县体育局 |
县城市管理局 |
县委党校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检察院 |
县档案局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林业和园林局 |
县农机局 |
县工商联 |
县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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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