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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解读: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初步设想
发布时间:2013-11-19 来源:信息管理 点击量:1998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改革的重点,并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会后,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组迅速组织研究讨论,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行了分析思考,并对加强城乡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一些初步设想。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规划,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以产业向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完善城镇体系为重点,逐步提高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着力推进经济新发展、建设农村新社区、培育现代新农民、营造安康新生活、树立社会新风尚,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和科学合理的城镇建设体系,努力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完善国民经济、土地利用、交通、生态保护等“六位一体”的规划顶层设计,加强规委会职能,建立全覆盖的规划管理体系。明年迅速启动城乡均质化的规划设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完成生态保护控制线的规划,划定保护区域,确保对自然生态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用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社区、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完善绿道、公共交通规划,为低碳的交通出行和生活方式奠定基础。 

三是保障改善民生。紧紧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质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旧城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下一步改造建设、土地利用进行政策研究,加快推进多元化、市场化的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机制。 

四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城镇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均衡化,完善健全体制机制,以“百镇建设试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中心镇、区域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扶持力度,启动一批市级重点镇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健全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制度,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用1——2年左右时间完成各类产权的确权颁证,搭建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北部山地要规划统筹协调移民,积极引导山地农民居住向村镇规划农居点集中;中部河谷走廊地带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南部低山丘陵一带要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五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监管、强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