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旺依法行政办发〔20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旺府办函〔2013〕93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广依法行政办发〔2013〕4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以涉及民生执法的行政部门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并研究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顿行政执法作风,促进各级行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建设“绿谷红城、幸福旺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 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情况;
(三)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各乡镇、各部门自行组织检查与县政府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18日至10月15日,各地、各部门组织自查。10月15日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将自查情况报送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阶段。10月8日至10月25日,县政府将组织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抽查(抽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底,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将作为各乡镇、各执法部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求真务实、不走过场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梳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研究解决执法中的难点和障碍。要通过此次执法监督检查,结合省市关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推行以及县政府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保障和规范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以制度落实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代章)
2013年9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汪德新,0839-4203932)
主题词:重点领域 行政执法 监督 检查 通知
旺苍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