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县工商局推行“四项登记制度”深化窗口为民服务
县工商局推行“四项登记制度”深化窗口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13-07-29 来源:县工商局 点击量:12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围绕省工商局“二五七”战略特别是“两年强基础”的要求,把效能提升作为登记窗口的首要目标,推出了“四项登记制度”,深化为民服务活动。

    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申请人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全程跟踪注册登记的全过程,做到问有答声,热情接待;对不属于自己办理的业务,要介绍到相应的岗位或留下电话号码及时回复。二是实行指导办理制。对不熟悉工商注册登记程序或相关登记知识的申请人,指定专人指导,包括表册的填写、规范性资料的提供及文书的格式,都必须指导到位。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办结时间内办结,还要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结,特别是对招商引资企业,基本做到了特事特办。四是实行登记后提示制。对新成立的企业,窗口工作人员在发放营业执照时提示应注意的事项。同时,要求企业并留下了窗口的电话号码,提示企业对不清楚的事项随时咨询。

   上半年,全局登记窗口零投诉,县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两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县工商局 武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