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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管局扎实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3-06-26 来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点击量:16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县食药监管局迅速行动,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将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

一是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明确企业拒绝虚假药械广告,不悬挂虚假药械广告,不经营虚假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确保药械质量。规范药品销售行为,杜绝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诚信经营药品,营造诚信、公平的药品市场经营环境。

二是加强对药械、保健品广告知识的宣传,借助媒体以及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假劣药品和虚假广告识别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违法药械广告的识别能力及防范意识。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印发拒绝虚假健康产品知识宣传单,并在各个药品经营企业张贴关于药品出现质量、广告方面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公布投诉电话,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三是当面告诫,建立约谈机制。召开药品经营单位集体约谈会,着力提升药品零售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对监测到的经销违法广告药品的4家零售企业进行集中约谈,指出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危害性。通过约谈,经销虚假违法广告药品的企业都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经营场所内外各类产品广告,做到店容店貌整洁、明亮,4家零售药店主动撤销了在当地电视台播放虚假违法广告。对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经约谈后拒不纠正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四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行为。在充分掌握虚假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情况的基础上,将涉嫌经营虚假药品广告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涉药单位检查营业场所张贴广告、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及通过邮递渠道购进或销售药品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局共监测药械、保健品广告12条,监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9起,责令停止销售冒充药品宣传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等3个品规,并对违法宣传的9个品规制作了违法药品广告移送文书,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移送。(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程立 李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