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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驾马车”助推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再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3-05-17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16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力度。以“两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体化、标准化基本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0%以上;以“两支队伍”为抓手,贯彻劳动人事争议“基层为主、调解为主、预防为主”的调处方针,确保全县38个乡镇(街道)保障所至少有1名调解员,力争调解员持证上岗率90%以上。

  二是提升调解办案质量和效能。贯彻学习新的《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大力加强案件审理“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加大集体争议处理力度,实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快速结案,确保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5%;充分发挥人社、司法、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主管部门在预防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中的职能作用,形成行政部门主导、多方共同参与处置重大、疑难劳动人事争议的联动调处机制。

  三是强化宣传报道影响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宣传五年来我县调解仲裁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报道我县调解仲裁工作新的动向,总结推广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在调解组织建设、调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处理、剖析情况,通过宣传和报道进一步提升我县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权威性。

  四是健全调解仲裁工作联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同信访、劳动监察、各级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工会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做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健全县仲委会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研究、商讨本委职责履行情况和重要工作事项,并对专兼职仲裁员依法对进行聘任、考核和管理,确保仲裁工作信息化、常态化发展。

(县人社局 霍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