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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一管三制”管好财政支农资金
发布时间:2013-04-10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237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效益,县财政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管好支农资金专户。县级财政设立天保、财政扶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支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实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全部实行县、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账制;并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报账职责并建专账核算。三是实行工程款项申请拨付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工程款。四是实行工程款项直接支付制。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的,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申请,由财政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实行县级主管部门报账制的,由项目报账的县级主管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申请书,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