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府发〔2012〕77号
枣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
通 知
各村、乡级各单位:
当前,全乡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潮,满怀信心,团结奋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在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现就认真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稳工作责任感
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各种矛盾纠纷将集中涌现,各村和乡各单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工作形势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绷紧维稳工作者跟弦,按照“属地、属人、属事、属责”的原则,强化维稳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二、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落实“三通四联两倒查”群众工作机制。
各村、乡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完善三通四联两倒查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畅渠道、听民声、下基层、察民情、办实事、惠民生、转作风、顺民意,克服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积极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采取定点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登门拜访等多种形式,实现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化、经常化,落实“乡级领导包村联部门,村干部包组联户”的责任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地将涉稳隐患和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乡”。
三、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整治
紧急抓住影响社会稳定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立足于抓早、抓小、抓紧全面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各村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做好各种民事矛盾纠纷的及时、公正、公平调处,乡级各单位要配合村党支部和村委,公开、公正、公平落实兑现各项惠民政策。针对过去一批老案、难案和疑难案子,要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授之以法,促使其息诉罢访。乡经济发展办、劳动社会保障所和司法所,要针对今年枣林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开展民工工资、工程材料款拖欠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排查出的重大稳定隐患,要按照“一个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组、一套调处方案、一个明确的化解时限”的要求,逐一限时化解,坚决防止推诿拖延等情况发生。乡安办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电、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及时修订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检查队伍及装备准备情况,保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从容应对。
四、强化社会治安管控措施落实
各村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系列集中打击整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彻底整治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健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上,抓好护院联防、山湾联防、行政边际联防和巡逻巡查,严防打架斗殴、偷盗抢劫案件发生。乡级各机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值守。要密切关注“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等敌对势力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严防其借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进行反宣渗透等破坏活动。对扬言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的高危人员、曾反复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缠访的重点人员,要积极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严防不法分子寻衅滋事,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临近岁末年终,各项工作牵头万绪,各村和乡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主动维稳观,细致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力度,狠抓维稳措施落实,及时化解调处突出涉稳矛盾,乡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全乡当前维稳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凡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引发重大不稳定信访事件,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