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用户登录 网站支持IPv6
2025年04月18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管理公开 >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3-12 来源:枣林乡 点击量:3026 [ 字体: ] 打印

 

 

 

 

 

 

枣府发〔2012〕64号

 

枣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各村、乡级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运输量的迅速增加,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越来越突出,已经对路产路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我乡的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严管重处、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以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为原则,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保护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坚决遏制超载超限势头,确保全乡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半年的集中整治,全乡境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明显减少,基本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全覆盖、无抛洒。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地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的安全。

三、整治重点

1、违反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车辆(含变型拖拉机),即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三个轴计算),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以上(含)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变型拖拉机单轴双轮六吨、单轴单轮3吨认定。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的车辆,即:“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

3、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车辆。即: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2.5米以上的车辆。

4、虽未超过上述标准但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行驶证核载质量的车辆。

四、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12年7月至12月,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1、召开全乡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明晰任务。

2、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宣传活动,通过政府公告、召开会议、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大力宣传超限超载治理目标任务,形成“政府重视、社会理解、媒体关注、群众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3、组织乡村社干部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2月10日)。

1、由交管办牵头,深入企业进行源头监管。

2、由交管办牵头,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车辆出现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对超限20%一下(含20%)的车辆,实行行政处罚和收取公路补偿费,可不予卸载;对超限20%以上的车辆,除实施行政处罚和收取公路补偿费外,责令其卸载,不卸载不予放行。

3、由交管办牵头对超限货源装载企业进行倒查,并记录在册。一个月出现三次以上超限装载的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连续两个月出现三次以上超限装载的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全面核实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对其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连续三个月出现每月三次以上超限装载的企业,由各相关部门全面核查各种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10日至30日)。

集中20天时间,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确保治超目的不变向、要求不降低、成果不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由乡长温存光任组长的乡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实现长效治理。认真总结过去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创新思路,建立信息情报收集传递体系,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检查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建立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切实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枣林乡道路交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枣林乡道路交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盛  玉   枣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牟映海   枣林乡人武部长、副乡长

        吴  江   枣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赖春明   枣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杜贵州   白水派出所所长

成员:  青登元   枣林乡社事中心主任

        雷洪松   枣林乡安办工作人员

        周顺安   枣林乡交管办工作人员

        许梦霞   枣林乡交管办工作人员

        李  宏   白水派出所民警

        张  力   枣林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