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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四措施加强农村沼气使用安全指导
发布时间:2012-12-26 来源:县农业局 点击量:12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板报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形式宣传和普及农村沼气安全知识,重视对散居农户及偏远地区建池农户的入户指导,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规范施工,确保建设质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督察,严格执行“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度,施工人员和后期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坚决杜绝无证施工;加强对沼气技工和沼气物管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下池出料和开展维修维护;

    三是提升服务,完善服务体系。不断建立完善沼气服务网点,今年新建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12个,全县建成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80个。同时,积极探索沼气物业管理运作机制。另外,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管理作用。积极开展沼气生产工,沼气物管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村沼气综合保险试点,解除沼气从业人员和沼气用户的后顾之忧;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安全回访。建池技工和网点技术人员与乡镇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针对农民对沼气安全意识的薄弱性,加大回访指导力度,把回访指导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落实,经常提醒指导农户如何安全用气、沼气池的进出料口必须加盖、如何安全自救等,提高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率。(县农业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