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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两乡“三落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8 来源:大两乡 点击量:157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落实机制建设,提升调解工作能力。一是落实阵地建设。结合我乡村级活动阵地建设这一契机,在各村活动阵地设置一间人民调解室。二是落实队伍建设。在各村推选出一批有知识、有干劲、有经验的干群,任村级调委会成员,同时通过集中培训、自学等多渠道加强调解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硬水平的调解队伍,全面提升我乡人民调解能力。
    二、落实排查力度,提升调解工作突破。扎实开展好“三项排查”工作。即每月开展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间开展专项排查。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将矛盾纠纷及其隐患全部纳入视野,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减少社会民间矛盾纠纷,严格控制引发社会治安案件的源头。
    三、落实方法创新,提升调解工作效率。更进一步提高调解认识,更新调解观念,创新调解方法,积极探索一条符合基层调解工作之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调解率逐步提升,诉讼案件总量下降。    (大两司法所  赵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