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县审计局:“五举措”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县审计局:“五举措”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12-12-13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383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经贸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了审计署印发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南和实施方案,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具体要求,例:要真实地反映目标完成、资金筹集使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

    四严格相关纪律。严格按照审计“八不准”和行政人员工作准则的相关规定来指导开展工作。

    五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实时互通渠道。加强与市、兄弟县区交流。及时掌握新进展、新情况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审计局:牟映贵、赵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