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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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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开展灾后重建资金的后续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1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6687 [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小组,从11月15日起,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全县2008至2011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包括通乡公路、通村公路和亚行贷款等情况。以及交通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及资金管理等情况。通过检查,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除通村公路厦门由乡镇负责实施外,其他均由县农建办作为业主对该工程进行管理,派专人进驻工地,实行现场监督,认真核实各施工单位报送报表,确保了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同时,建立了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对项目资金做到转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拨付到位的资金不滞留滞拨、截留挤占,同时由专人负责工程项目财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