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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突显四特点
发布时间:2012-12-05 来源:县农业局 点击量:285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今年我县认定旺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培训单位,该中心建立了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中心负责人为该项目负责人,切实加强培训管理。

    二是严格管理,提高质量。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有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业务技能精良、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承担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根据培训任务、工种、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认真编写培训教案。保证受训农民人手一本编印规范、适合农民、实用易懂的培训专业教材。

    三是规范运作,动态管理。该中心建立了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培训台帐制度、培训学员签字制度、项目申报制度。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阳光办、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县农业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