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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2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发〔2017〕14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旺苍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旺苍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

2017年9月

目    录

前  言............................................1

一、规划背景......................................1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成效...................1

(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4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6

(三)发展目标....................................7

三、主要任务......................................8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8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10

(三)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体系建设................12

(四)加强职业卫生协同预控体系建设................19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建设................20

(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22

四、重点工程......................................23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23

(二)遏制重特大事故基础保障工程..................23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24

(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提升工程....................24

(五)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工程......................24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24

(七)安全文化建设工程............................25

五、保障措施......................................25

(一)落实责任....................................25

(二)加强引导....................................25

(三)重点实施....................................25

(四)考核评估....................................26

前     言

“十二五”期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旺苍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科学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减少职业危害,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4〕74号)对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要求,依据《旺苍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旺苍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全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纲领性专项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范围为旺苍县全域。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压事故、保平安”为核心,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持续推进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及标准化企业、安全社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生产安全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到2015年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指标全面完成(专栏1),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11年—2015年,事故起数年均下降21.5%,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7.8%,目标考核连续5年获得全市优秀单位。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2010年

规划

目标

2015年

2015年与2010年对比

备注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32

下降16%

0.05

下降84.4%

完成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50

下降15.5%

1.12

下降68%

完成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57

下降11%

1.53

下降40%

完成

4

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

3.45

下降11%

1.75

下降49%

完成

5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89

下降10%

42

下降53%

完成

6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27

下降10%

18

下降33%

完成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全部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级五覆盖”达到100%。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旺苍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季度例会、履职报告、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不断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达到100%。

3.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县级安全监管机构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安全监察执法体系逐步完善,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建立了全县煤矿、非煤矿山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为矿山安全构筑起一道新的防线。全县各级各部门均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触角延伸至村社和居委会。

4.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规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初步建立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方法。成功摘掉煤矿安全重点监控县帽子。

5.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大打道路交通翻身仗,新建道路波形防护栏610公里,实施渡改桥工程12处,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煤矿清理整顿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持续推进。实现煤矿瓦斯监控系统与省市联网,建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快报、职业危害因素网上申报和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在线监控系统。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完善。

6.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井工矿山六大系统,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五个一工程”、安全操作明白卡以及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淘汰国家禁止的工艺、设施设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尘肺病、矽肺病和职业中毒等多发势头得到控制。

7.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月”和“六五”普法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全民安全意识日益增强。深入推进安全社区民生工程,建成省级安全社区7个、市级安全社区6个。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战线干部队伍的向心力、执行力、战斗力全面提升。

(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

旺苍地处四川盆地北缘,米仓山南麓,地势北高南低,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质构造复杂,气候多变。地质灾害、洪涝、泥石流、冰冻、大风等自然灾害并存,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防灾减灾压力大于全市其他县区。独特的山区地形地貌,增加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的难度,特别是北部山区,山高路陡,道路等级低下,交通安全风险高。统计数据表明,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位于全县各类安全事故之首,道路交通行业仍然处于事故高发易发期。

我县属传统资源型工业县,境内煤、铁、长石、花岗石、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以煤炭为主的地下开采企业,以及下游产业链上的矿产品粗加工、化工企业数量众多,居全市首位,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矿山企业“低、小、散、乱”的现状尚未根本改变,安全生产管理粗放,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低下,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

现阶段,我县处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转型期,随着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大量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的运用和新产业、新业态的涌现,将给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带来更大的安全压力,高层楼宇、建筑施工、人群密集场所等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风险日益突出。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决定了未来五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处在事故风险的高位运行期。

2.面临的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旺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安全生产意识空前高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淘汰落后企业、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有利于优化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提高安全科技支撑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随着互联网技术大量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平台逐步建成,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升监管实效,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全县安全生产事业将迎来难得的新的发展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一极两地四区”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着力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绿谷红城·幸福旺苍”、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的跨越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3.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4.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防因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监察、事故防控、职业病防控、基础保障、技术支撑“六大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工作名列全市前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专栏 2  旺苍县“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主要规划指标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控制在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生产安全事故人数

控制在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零控制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零控制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控制在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工矿商贸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控制在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控制在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控制在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以内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达到90%以上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

达到90%以上

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

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适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党委在安全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3.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

5.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县政府要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6.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

1.改革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按照上级“完善市、强化县(区)、规范乡(镇、街道)”的工作思路,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着力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配备,分片区组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

2.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

3.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县政协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4.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探索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县、乡(镇)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乡镇(街道)和行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大力推行联审联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职业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按照“巩固一级、规范二级、提升三级、整顿不达标企业”的思路,指导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探索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严格实施达标企业退出机制,倒逼企业持续改进。

4.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借助全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与实时动态监管,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和差异化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

(1)煤矿:积极推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完成市下达的退出产能目标,支持煤矿企业发展。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综合体系。建成一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确保所有正常生产矿井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工作。

(2)金属非金属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准入安全审查,落实最低开采规模、最少服务年限等准入政策,企业总数控制在80家以内,整顿关闭一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强制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设备和工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矿山采空区、尾矿库、高陡边坡工程治理。大力推广边坡监测、数字化矿山等先进技术,加大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力度。创新监管模式,持续开展“微信助力矿山安全”活动。

(3)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化工产业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的源头管控,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严肃查处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项目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健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化工园区(集中区)定量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4)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品: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持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加强流向登记管理,推进烟花爆竹零售规范化建设。加强民爆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闭环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品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5)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健全交通事故研判分析机制,进一步压减交通事故总量。强化公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工程以及危病桥隧修复改造工程,完善乡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乡村公路会车点,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提升客货站场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运输企业全程动态监管。深化对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客货站场、城市客运以及营运环境、运输线路、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动态的安全监管。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治超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和违法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员及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6)消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现役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强化战勤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事业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信息化进程。推进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深入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设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7)水上交通:加大财政专项投入,全面完成渡口改造、老旧船舶和不适航船舶改造,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海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测救助系统。加强渡口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防护装备建设。建立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助站。

(8)建筑施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中的违法转包和分包行为。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房建及市政、交通建设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项目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工程施工现场涉及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幕墙、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整治“三违行为”。强化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9)学校安全:完善学校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提高“三防”配备合格率和使用率。围绕交通(校车)、治安、消防、饮食等关键领域和校舍、食堂、教育教学基础设施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强化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校园应急逃生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探索实行中小学错时灵活放假制度。

(10)油气输送管道与城镇燃气: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源头和过程管理。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穿越人员密集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与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交叉部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健全城镇燃气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城镇燃气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杜绝因第三方盲目施工导致管道安全事故。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与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按照属地原则,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11)特种设备: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电梯、气瓶、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建立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

(12)城市运行安全: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13)其他行业领域:加强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场(堆场)安全监管,规范排弃作业。大力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开展农机“打非治违”和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加强东河电站水库及其他中型以上水库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公跨铁”立交桥和铁路沿线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铁路运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进电力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强化在建各类电站及附属设施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卫工作;积极做好防洪度汛、迎峰度夏等重点时段的电网安全工作。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全面落实涉旅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设备、景区内交通、临水临崖安全的检查与防护,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加强旅游新业态项目的安全管理,加大涉旅部门的协同监管力度。持续抓好防雷检测、旧城改造、食品药品、冶金建材、农村饮水、环境安全、地质灾害防治、邮递物流、医疗、文化、娱乐以及节日游乐等其他非传统事故高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安全监管、气象、防震减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

(四)加强职业卫生协同预控体系建设

1.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大力实施“健康中国2030”战略,全面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级职业病防治协调推进机制,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落实政府与行业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双重预防控制体系、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探索建立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统筹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执法,探索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水平。

2.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健全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措施,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质、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围绕“防、治、保”三个环节,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建立基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信息监测与统计制度,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动态互通与共享机制。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大财政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投入,保障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经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2.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3.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群众教育内容,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按照“加强城市安全社区、深化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探索推进农村安全社区”的思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两型社会”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强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公益宣传阵地建设,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4.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依托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成县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联合兼职救援队伍,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深入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推广预案图表化、程序化和简明化,推进重点企业预案“卡片化”改造。常态化组织开展“双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

(六)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充分发挥安全科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工艺和技术。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制订“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县“一张网”。健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渠道和机制;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2.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加强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科技支撑。

3.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标准》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打造“机构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干部队伍。

(二)遏制重特大事故基础保障工程

制订交通运输、矿山、危爆物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四色”分类管理评定标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督办、考核等管理制度,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关键性防控措施。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对接国家、省、市安全监管业务应用系统,扩充、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业务系统。建设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推动高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提升工程

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及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建立安全生产先进适用工艺设备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工程。继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设施和工艺。

(五)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工程

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加强粉尘、高毒物质、高噪声等危害防治;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监护信息化档案、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信息数据库、从业人员职业病动态监管平台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系统,搭建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共享平台。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整合县域应急资源,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多级联动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开展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事故应急辅助决策能力;开展“双盲”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七)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以县安全体验中心为依托,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立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快安全社区民生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安全社区覆盖人口占常住人口的60%以上。继续深入实施全员教育培训工程。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

《旺苍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十三五”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县安全生产的行动纲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编制实施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作措施和目标指标;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率先突破全局性、普遍性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二)加强引导

强化规划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做好与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规划、部门规划和地方规划的有效衔接。建立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落实、项目推进的综合决策机制,以及横纵相连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促进县级各部门间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

(三)重点实施

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积极对接规划目标,制定重点工程项目投入保障方案,优先加快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工程;完善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重点工程服务体系,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将项目资金支持与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四)考核评估

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科学、合理调整规划内容。

名词解释:

1.“三级五覆盖”:指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要实现下列五个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2.“五落实五到位”:指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3.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双盲”应急演练:指开展应急演练不预先告知演练时间与地点,不预先告知事故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