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木门镇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心系群众,按县民政局要求,从8月20日以来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低保“回头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成立了木门镇2017年度城乡低保“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低保“回头看”常规工作。并下发文件,将城乡低保“回头看”工作组织机构进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位。
二是严格纪律,考核到位。镇党委政府将城乡低保“回头看”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明确此次“回头看”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村文书具体落实,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镇纪委要约谈;造成重大信访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镇纪委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责令整改、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政策,自查到位。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摸底调查,集中普查复核,自查整改,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是民主决策,评议公正。逐村、社区召开民主评议会,参会评议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村(居)民代表占80%,群众代表占20%。会上,申报享受对象和已享受低保对象家庭成员逐一进行陈述,评议代表再分别进行无记名票决,对“不同意”的注明理由,并在会上公布评议结果。
五是力求精准,公示上报。对票决票上“不同意”的,再次入户走访核查,情况属实立即取缔,力求精准;对评议结果、复核无误的立即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此次“回头看”,共评议2017年度享受城乡低保人员614户837人。其中:农村503户697人,城镇111户140人。退出8户18人,新增23户31人。(木门镇 王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