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绩效目标、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维稳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政法、统战、精神文明、工青妇、卫计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对局领导班子安排的重要工作进行督办落实;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财务劳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电子政务股。负责推进和管理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设备、办公终端设备、网络安全管理、机房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公开、信息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电子监察网络和“好差评”建设,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督察股。负责对县、乡(镇)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情况以及“一门办”情况的督查;负责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受理理、办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以及“好差评”整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行管理股。负责管理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协调公共服务事项的全程办理;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意见并督促检查;负责对各类办理事项的统一受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协调和指导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统筹相对集中审批改革的相关事宜,协助做好权进、事进、人进等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照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教育、民政、水利、林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及相关现场踏勘、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负责协调、调度各行政许可事项的联合会审,实地勘验,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现场踏勘事项的组织协调、事项公示及信息推送、共享等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及行政应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数据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数字政府和政府大数据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绩效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各类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承担大数据能力平台、电子证照库等重大平台的规划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靠单位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职能调整:

将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的政务服务职责划入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
      (二)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县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按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四)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县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五)参与全县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六)参与对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七)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八)承担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旺苍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落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值班响应制度,健全热线承办工作规则,规范热线服务工作;

(二)负责承接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转交我县涉及民生诉求、政务服务、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和求助工单,完成接件、转办、督办等工作,督促承办主体依法、规范、高效办结,提升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量; 
      (三)负责统计热线工单的数量、办结率、满意率、逾期办结数等情况,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热线服务信息,并定期通报;

(四)负责指导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二级承办主体知识库信息的资料采集、审核、录入和动态更新工作;

(五)负责实施热线工作人员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综合调配等工作;
      (六)负责热线办理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估热线办理工作质效;

(七)负责完成市热线中心、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