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教育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实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秘、新闻宣传、信息管理、简报编印、党报党刊通联和征订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大工作督查督办;负责信访维稳牵头工作;负责精神文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财务、后勤、安全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共旺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教育工委办公室(审计监督办公室)。负责研究拟订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师德建设、学校德育和全县中小学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乡村振兴、统战群团、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对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配合抓好信访维稳工作,接待和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教育系统经费预算、决算情况以及本级财务收支、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和监督;组织全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制定财务审计制度及规定,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审计并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教育收费情况;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制度和政策;负责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等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教育改革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推进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审核各类教育机构在县域内发布的招生广告。

四、教育股(旺苍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依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负责综合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学籍、考试和中小学生学历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的审核工作;参与教育结构、教育体制和教学改革;负责指导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军训、国防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和禁毒防邪工作;拟订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评估方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招生宣传、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安置等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人事股。负责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教育系统编制和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招聘、调配交流、职务(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表彰奖励、考核等工作;拟订全县教师学习培训规划、计划,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教师培训及学校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计划财务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基本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指导学校环境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负责拟制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收集掌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办理省属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基层单位工作满3年学费奖补的认定、审核、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等工作;负责审核认定户籍为本县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相关工作;负责多渠道筹措贫困生资助资金,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仁人志士、有关部门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提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和其他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负责按照事业发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学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编制、调整、完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拟定建筑物、道路、供电干线线路、供水主干管、主要下水道等各类管网走向的布局和规划;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招标工作,组织签订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负责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负责制订项目建设调研计划,撰写论证报告;建立对基本建设项目使用单位在方案设计、主要设备功能等方面征求意见的程序与制度;负责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和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基建财务的计划管理、工程项目预算复核、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控制基建投资;负责监督执行基建财务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完成过程审计及决算审计工作;负责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及归档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七、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旺苍县中小学生营养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安全事故调处、扫黑除恶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含收费政策的制定)、后勤服务、后勤改革及校办产业工作,指导校办产业及学生劳动技能教育与提高相结合的工作;指导学校低碳减排、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等工作;负责综治安全工作;负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教育督导室。拟定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监测、检查等工作;起草县级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承担全县各级各类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统筹规划与布局调整;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评估、结业证书验印及统计工作;综合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牵头组织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的共性问题;依法指导监管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行为、财务运行、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年检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有关信息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