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 江 党组书记、局长(兼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刘家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规划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行政审批、项目、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工作,统筹负责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城乡基层治理、社会信用体系(具体由行政审批股负责)相关工作。分管规划耕保与用途管制股、行政审批股、挂钩办、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双汇自然资源所、木门自然资源所。
张海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日常事务、局机关党的建设、行政事务、人事管理、财务与资金运用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地籍地政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档案、离退休人员、群团组织、工会、妇女儿童等工作,统筹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管理、河长制、林长制等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室、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人事股、工会、地籍地政测绘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嘉川自然资源所、白水自然资源所。
张伟川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土地房屋征收及安置补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负责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分管矿管股、执法监察大队、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联系三江自然资源所、五权自然资源所。
胥 川 总规划师
负责国土综合整治、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储备交易、生态修复、信访维稳工作,统筹负责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及开发利用股、生态修复股、信访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联系英萃自然资源所、国华自然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