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局机关党组的决议,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职责分工、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文秘事务、印章管理、值班安排、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提案办理、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维稳信访、公务接待、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机关工会、共青团等工作;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业发展股(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组织制定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承担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承担服务业项目收集、储备、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批发、零售、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承担开展服务业调研、培训等工作;监督管理以旺苍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贯彻执行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初核全县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和重大变更事项;会同执法部门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全县对外招商外资活动;承担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初审、上报县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的运行情况;指导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相关培训;监督落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县内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认定和境外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培育发展外贸企业;协调进出口商品配额申报及许可证管理,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商品进出口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促进我县与港澳台经贸交流与合作;规范我县进出口经营秩序;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捐款等工作(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和外国政府对我县的捐赠);负责全县商务涉外宣传工作。
承担全县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规划、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提出我县国内贸易以及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物流发展规划并实施;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编报争取市场体系建设相关项目和资金;负责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指导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市场运行调节的规定、标准并实施;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县内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承担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工作;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指导全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运营;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组织拟订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