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镇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综合协调、机关管理制度拟订、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会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能减排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村(社区)各类财政配套资金,负责指导和管理、监督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级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辖区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做好干部的日常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及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辖区内各类项目建设,对辖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加强产业发展和优势产业培育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法律服务;负责统计、普查和专项调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老龄、救助、行政审批、残疾人服务、殡葬管理、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规范化建设;负责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双拥”和优抚等相关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理办公室。指导促进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会工作机制发展完善,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信访调处、禁毒、扫黄打非、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基层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应急监督值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矿山、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山洪灾害、燃气安全、住房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和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和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极端气候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训练、管理和应急演练,负责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住建领域、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市政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集镇和村庄秩序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牵头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和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制定和完善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民政、残疾人事业、就业创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公开等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与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与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沼气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政策调研、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及名木古树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森林防灭火及植物疫病防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河长制、水资源(地)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预防和水土流失治理、山洪灾害和水旱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涉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和农房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上报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耕地保护、环境卫生、文化领域、旅游市场的行政违法行为;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矛盾纠纷“一地办”及矛盾纠纷排查与多元调处化解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窗口建设和日常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扫黄打非、防邪禁毒、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