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督办、议(提)案办理、档案、保密、综治维稳等工作;承担绩效目标管理、宣传报道、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内部审计等工作。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党员发展等计划;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组织落实会务、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党员发展、组织关系管理);指导、检查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研究,指导行业体制改革;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业法治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有关法律事务和规范文件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许可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共享、政务一体化平台、行业信用体系、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建设工作。
(三)规划建设管理股。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统计及预测等工作;指导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港口及航道建设等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交)工验收;监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进度、工程造价,指导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公路管理股。拟订全县公路养护规划,制定年度养护工作方案和计划;指导、监督县境内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权限审查并批复危(病)桥整治方案、施工图及预算,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负责组织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及危(病)桥整治工程验收;承担公路路政管理、抢险救灾、水毁恢复、路况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安全运输股。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保障重点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安全;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公路建设及养护、水上交通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交通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监督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对渔船检验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拟订邮政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开展寄递物流安全检查;负责寄递物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寄递业与电子商务、制造、商贸流通、交通、通信、信息、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完善邮政、快递网络,加强城乡末端配送。
(六)人事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评审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行业教育培训和科技工作、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等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行业学会、协会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委托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本和资产;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