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安全、保密、禁毒、信访维稳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催办督查重要事项;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旺苍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按照权限核准招标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助管理评标专家;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负责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旺苍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旺苍县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旺苍县川东北经济区对接协调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和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旺苍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审核申报等工作;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承担广元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川东北经济区对接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抓好项目投资入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督促项目投资统计入库进度等;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和申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审核和转报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政法建设项目;参与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审批的有关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协调和指导全县项目谋划、策划、包装、储备等工作;积极向上对接和沟通,牵头争取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研究国家、省、市、县发展规划和各类宏观政策,指导部门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别谋划策划和包装项目;指导部门制定年度项目策划包装工作方案,并督促加快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项目储备库,实现项目储备科学化、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监测统计和分析研判全县重点项目策划包装总体情况;指导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并下达项目储备年度目标,制定项目储备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牵头负责全县项目储备年度考评。
五、经济体制改革和营商环境股(旺苍县统筹城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旺苍县全面创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举措建议,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等工作。
六、项目管理股
根据资金投向和产业政策,牵头谋划包装符合县域实际且亟待实施的好项目大项目,督促指导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批、设计和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牵头编制全县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项目建设流动观摩和现场述评活动等;研究国家资金投向和产业政策,做好重点项目的内外部综合协调,牵头做好重点项目推进中的指挥协调、集中调度和督查督导工作,日常监测重点项目投资进度和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开展重点项目推进专项督查,收集核实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筹备召开重点项目会商会,扎实开展每季度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等。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督促和信息收报。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分析、研判县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
七、农村经济和财政经融股(旺苍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业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涉农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审核和申(转)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项目并转下达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并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的上报和安排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报批和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全县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原则、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源配置、重大财经事项;组织研究县本级财政年度收支预算安排、调整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组织研究提出县本级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来源方案;组织研究重大城市基础设施资金平衡方案和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及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组织研究组建设立县级基金方案;指导、推动、督促县委重大经济决策的组织落实。承担中共旺苍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股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就业、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旺苍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九、产业发展和交通股(旺苍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旺苍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服务业建设项目。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动向,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承担清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工作;负责安排全县高新技术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转报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协调公路、航空、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处理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分析研判区域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组织或参与起草区域协同发展相关规划和文件,承担浙广对口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及旺苍与其他市州区域战略合作有关衔接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区域合作战略建议;负责战略合作项目实施;拟订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对口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指导受帮扶地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旺苍县与东部等地区开展区域合作交流;负责浙广扶贫协作工作考核。负责旺苍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能源和环境资源股(旺苍县低碳发展办公室)
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县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县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研究制度低碳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拟订全县低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低碳交易制度;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指导生态旺苍建设和低碳试点示范,加强低碳宣传;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低碳发展;建立完善全县低碳发展管理和服务社会基层网络;研究制度全县低碳发展监管和日常检查考核体系。承担旺苍县低碳发展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县能源局、县低碳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以工代赈股(旺苍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县以工代赈发的重大问题;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及资金,统筹县级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监管,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报表,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报账工作,审核、转报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以工代赈资金计划;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检查督促、项目档案收集等工作。
十二、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旺苍县物价局)
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价格决策听证;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分析、预警预报和监测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调节基金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拟订价格调节基金的年度收支计划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物业收费、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保障性住房价格、物业收费、旅游门票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十三、粮食和物资收储调控管理股(旺苍县粮食执法大队)
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在旺的中央、省级和县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粮食购销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备案的监督管理;承担省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审核、上报及县级储备粮资格的认定工作;制定县级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及储粮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及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行业仓储技术应用工作,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承担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核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及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省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参与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运用、粮食收购网点及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和为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收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发挥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油龙头企业推动品牌建设,开展惠农服务;负责全县粮食工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粮食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地方储备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和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县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和县粮食进出旺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及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十四、财务管理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登记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实国家粮改财务政策,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
十五、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含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职工保险、人才发展规划、队伍建设、职业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