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旺苍县旺府办发[1997]51号文件设立旺苍县招商办公室。此后由县招商办先后更名为县经合委、县招商局、县经合局、县招商引资局、县投资促进局,2019年9月,根据《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投资促进局及所属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旺编办发〔2019〕71号),县投资促进局更名为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设党组书记1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县政府主管经济合作工作的职能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承担全县经济合作项目储备、编制、指导等相关工作,内设办公室、规划股、项目合作股、项目促进股、人事计财股五个职能股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统筹、组织、参与全县及省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县政府举办各类投资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接待工作;建立与外来投资者联系渠道;统筹全县重点产业招商;督查、评估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县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和日常工作。
负责联系和协调在其他省(市)设立的广元(旺苍)商(协)会;负责外地企业在我县设立非经营性机构的联系和协调;负责友好地区及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县投资促进网站建设,加强与国内外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科学的招商引资决策依据。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和编报工作;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和协调工作,受理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的有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宣传工作。负责联系旺苍经济开发区、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投资促进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