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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旺苍县亨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河加油站排危原址改造项目预征收旺苍县东河镇福临村二社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预征收土地位于旺苍县东河镇福临村二社,预征收集体土地2.472亩(耕地2.282亩,其他农用地0.190亩)。
二、征收目的:预征收土地用于旺苍县亨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河加油站排危原址改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预征收单位:旺苍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一)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补偿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
(二)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的安排。补偿登记内容: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补偿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预征收范围内抢种抢建;若存在违反规定抢种抢建的,对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预征收土地部门: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839-4209591。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