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行政审批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目标绩效、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党建、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财务、劳资、工青妇、卫计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财务劳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涉及审批的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涉及行政审批(许可)、公共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机关法治化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讲和答疑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纠纷。负责对行政审批(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和提速增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行政审批前置及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及“放管服”工作。

(三)电子政务股。负责信息化建设;负责智能化设备、办公终端设备、网络安全管理、机房管理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公开、信息化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电子监察网络建设,指导、督察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

(四)政务督察股。负责管理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协调公共服务事项的全程办理;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各类办理事项的统一受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受理办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负责协调和指导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并联审批股。负责组织实施或协助牵头部门实施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制定并联审批实施办法、事项流程、管理办法等;负责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核准,统筹办理县级权限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含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和竣工验收审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负责协调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

(六)市场监管审批股。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城区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网站名称登记)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职责。

(七)社会事业审批股。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事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管理;负责对入驻的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娱乐场所审批等涉及教育、司法、统战(民宗)、卫健、文化旅游体育、商务、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档案等部门划入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种子生产许可、渔业船舶船员审批、林木采伐许可、木材运输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涉及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划入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等涉及交通等部门划入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挂靠单位

旺苍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科级的事业单位)

职能调整:

将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的政务服务职责划入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
      (二)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县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按规定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四)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县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五)参与全县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六)参与对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七)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八)承担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旺苍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落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值班响应制度,健全热线承办工作规则,规范热线服务工作;


      (二)负责承接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转交我县涉及民生诉求、政务服务、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和求助工单,完成接件、转办、督办等工作,督促承办主体依法、规范、高效办结,提升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量
      (三)
负责统计热线工单的数量、办结率、满意率、逾期办结数等情况,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热线服务信息,并定期通报;

      (四)负责指导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二级承办主体知识库信息的资料采集、审核、录入和动态更新工作;
      (五)
负责实施热线工作人员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综合调配等工作;
      (六)
负责热线办理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估热线办理工作质效;

      (七)负责完成市热线中心、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